2009年1月9日星期五

聖經中的七種安息

  唐崇榮牧師分析《聖經》提到的安息總共有七種……《聖經》提及哪幾種「安息」?其真義為何?
何謂「安息」?
  「安息」一詞在全本《聖經》中分別以「我的安息」、「祂的安息」、「那安息」及「另有一安息」等詞出現。 「安息」在希臘原文中有「卡塔抛希斯」(Katapausis)和「撒巴惕思錨斯」(Sabbatismos)兩個不同的字。 前者是「休息」之意;指身體上的「休息」。七十士譯本使用這字,說明以色列人經過430年流亡在外的生活,終於回到迦南地永久安居;即「(定居)安息」或「(在某地)安息」之意。 後者是「安息日的安息」;全本《聖經》只出現1次──「這樣看來,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,為神的子民存留。」﹝來4:9﹞聖經中有關「安息」相關的一段特殊經文:「這樣看來,他們不能進入安息,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。」﹝來3:19﹞原文中沒有「安息」二字,是譯者加進去的。 《歸正查經講座──希伯來書》中,唐崇榮牧師分析《聖經》提到的安息總共有七種──「 神自己的安息」、「模糊的安息」、「十誡中的安息」、「上帝所厭煩的安息」、「另有一安息」、「基督耶穌反合性的安息」和「那安息」,分別簡述如下:
第一種安息──「 神自己的安息」
  第一種安息是「神自己的安息」(The Sabbath of God)。 「到第七日, 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,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,安息了。」(創2:2)這安息是「祂的安息」(The Sabbath of God Himself ),是 神自己的安息,人無份無關;是全本《聖經》第一次提及之安息。
第二種安息──「模糊的安息」
  第二種安息是「祂的安息至賜下十誡之間」的安息。 從有「 神自己的安息」開始,直至頒授律法、賜下守安息誡律這期間是「模糊不清的安息」。 十誡中的第四誡:「當記念安息,守為聖日。」(出20:8)在此之前,《聖經》是否吩咐人守安息,無人知曉,因此稱之為「模糊的安息」(Unclear Sabbath)。
第三種安息──「十誡中的安息」
  第三種安息是「十誡中的安息」;人跟隨 神的榜樣行:守安息日,視為聖日。 「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」(出20:8) 「安息」原文字根有「將時間分別為聖」,有「停止」﹝中文版作「歇了」﹞的意思。 舊約「十誡中的安息」其真正意義是要以色列人記念祖宗曾在埃及為奴:「你們要記念你們的祖宗曾經在埃及作奴僕,我把他們拯救出來。」(申5:15) 「十誡中的安息」預表性的意義;教人回想曾經歷過神大能的拯救,現在已得著自由,可以自由自在地服事上帝。 基督徒看「十誡中的安息」是要在安息的時候,心裡記念到主的工作,繼而在自由中以事奉主為工作。因此,「十誡中的安息」是有充實內容的安息,並非靜態、無動作、無作為的安息,而是記念主。
第四種安息──「上帝所厭煩的安息」
  第四種安息是「上帝所厭煩的安息」。 律法中的安息,是有名無實的安息;因此上帝說:「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,或是萬萬的油河嗎?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,獻我的長子嗎?為心中的罪惡,獻我身所生的嗎?」(彌6:7) 上帝厭煩他們所守的安息,於是又補充了一句話:「聽命勝於獻祭。」(撒上15:22) 三次重覆在新舊約出現的一段經文:「主說,因為這百姓親近我,用嘴唇尊敬我,心卻遠離我;他們敬畏我,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。」(賽29:13;太15:8;可7:6~7) 「上帝所厭煩的安息」是只有表樣,沒有實質的安息;是 神不喜悅的安息。
第五種的安息──「另有一安息」
  第五種的安息是「另有一安息」。 《約書亞記》曾6次提到約書亞使以色列民「享安息」(書1:13,15; 11:23; 21:44; 22:4; 23:1);中文分別翻譯成「平安」3次、「太平」2次、「安靜」1次。 「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,後來 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。」(來4:8)與「我就在怒中起誓說,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。」(來3:11)中使用的字眼,與七十士譯本希臘文動詞katapauo (享安息)同一字根。 「當耶和華使你脫離愁苦、煩惱,並人勉強你作的苦工,得享安息的日子。」(賽14: 3)此處提及 神新的帶領,不像舊的約,乃是新的約。 神不僅要人從埃及出來,從被擄之地歸回,並且領悟神全新的帶領,真正享受神所賜新的安息。 「現在全地得安息,享平靜;人皆發聲歡呼。」(賽14:7) 「這樣看來,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,為 神的子民存留。」(來4:9)那時, 神要人記念領他們脫離巴比倫,從被擄之地回來的安息;記念脫離撒旦黑暗罪惡的權勢,從此歸向世界之光、愛子國度的安息。
第六種安息──「基督耶穌反合性的安息」
  第六種安息是「基督耶穌反合性的安息」(Paradoxical Sabbath of Jesus Christ)。 從太陽下山開始人必須停止一切的勞碌和工作;直到第二天太陽下山為止,足足二十四小時照著律法所言:「凡這日之內作工的,必把他治死。當安息,不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生火。」(出35:3)猶太人嚴謹地守安息日,不作買賣、不烹調、不作工、不購物。因此,照著猶太人的標準,主耶穌是沒有守安息日的。 主耶穌所守的安息是必須就其「意義」,而不是從「日子」或「行動」中去瞭解的。 主耶穌守的安息是「 神的救贖」,是教人「享受安息」、罪得赦免、「脫離為奴之地的捆綁」的安息;因為「人比羊何等貴重呢!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。」﹝太12:11~12﹞ 耶穌說: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,可以到我這裏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」可是,「法利賽人中有的說,這種人不是從 神來的,因為祂不守安息;又有人說,一種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?祂們就起了分爭。」(約9:16)主耶穌看透他們的心思,怒目圓睜瞪著他們:「便對他們說,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,在安息掉在井裡,不立時拉牠上來呢?」(路14:5)基督耶穌在安息日救人,為要教人享受真正安息的意義。 正當此時,主耶穌說了一句超越律法主義、鏗鏘有力的真理:「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,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。」(可2:27)這就是「基督耶穌反合性的安息」(Paradoxical Sabbath)。從此,打破那些深陷於詭辯學派、吹毛求疵、自義之人口中對安息的定義。
第七種安息──「那安息」
  第七種安息是「那安息」。 「那安息」是 神同在喜樂的安息。 信主之人得以進入「那安息」,正如 神說:「我在怒中起誓說,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。」(來4:3)其中提及「我的安息」也就是「 神自己的安息」;意即神做榜樣要人操作勞碌以後,享受與祂合而為一的喜樂;是藉著基督耶穌犧牲、死與復活的救贖之恩,回到上帝面前享受 神救贖恩典的喜樂。真正的「安息」是 神本身,「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,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。」(來4:11) 照著 神的原則──「六日勞碌、第七日安息」的人,必享受與 神同在特殊喜樂的安息。
歸回安息
  「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,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……」(賽30:15) 神透過以賽亞這句意涵精煉、鏗鏘有力、擲地有聲的經文,向人啟示顯明得著上帝的救贖與能力(包括辨別主旨的能力)的四大要素:歸回(Returning/Repentance)、安息(Rest)、平靜(Quietness)和安穩(Confidence/trust)。 現在正是歸回的時候,現今就是悔改的時刻。歸向永生真 神、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吧!因為祂是我的詩歌、我的拯救;因此:「我的心平穩安靜,好像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。」(詩131:2)
參考資料: 
唐崇榮牧師,《歸正神學查經──希伯來書》  
葛琳卡博士,《你我祂──安息與休息》,真理報2001年11月號


文章類別及來源:信仰生命 / 網絡資源 作者:江林月嬌
http://www.ramma.net/article/view.asp?ID=2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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